说话间,林枫单膝跪地,手中的军匕,闪闪发亮,找准了位置之后,只一刀,就刺进了牦牛的颈部。
下一秒,鲜浓的血液,登时喷薄而出。
牦牛喘了两口粗气,眼角似乎有泪,摇晃了两下尾巴,浑身开始抽搐。
这时,林枫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就此停下,而是继续用刀,将牦牛头部的皮毛割开。
“牦牛皮是较为著名的皮毛之一,我想要把它完整地取下,用来防寒……”
说着,他刀尖一挑,沿着脖颈的位置,向腹部划了一刀,将牛皮一分为二。
“卧槽,枫爷这打野刀真尼玛锋利!”
“666,求同款军匕!”
“楼上的,别求了,枫爷这把刀应该是巴克河的丛林猎手,也不贵,1000多美刀吧……”
“卧槽!什么?1000多美刀?”
“看来枫爷真是土豪啊……”
紧接着,林枫用军匕了将牦牛的皮毛完完整整地取下,披在自己的身上,道:“牦牛浑身是宝,被誉为高原之舟,在藏区,牦牛更是宗教,民族的图腾。其中,牦牛乳更是被誉为奶中极品,含有的免疫球蛋白是普通牛奶中所没有的。”
“但很可惜,牛乳今天我是尝不到了,但是,它身上还有一种东西,是图瓦人口中的美食,那就是眼睛……”
说着,林枫再次出刀,挖下来一只牛眼,然后对着摄像头道:“它看起来像一只大玻璃球,也不知道味道如何……”
“卧槽,这能吃吗?我的三观再次被枫爷刷新!”
“这么大,我倒是吃过烤羊眼睛,味道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