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就是,在二💈🏺零二六年,正式签署合同之前,马来西亚提出,要么在二零二七年底之前交付第一批j-22,要么出售生产线与生产专利。提前交货不大可能,而成飞只答应帮助马来西亚建一座飞机大修厂。不管怎么说,j-22是非常先进的战斗机,作战性能与f-35相差无几,中国没有理由出售生产线。
要知道,巴🖭🕺🎨基斯坦都没能获得j-2🏺🟌2的生产权。
从经济上讲,出售成品的利润更大。当🕤时,j-22的单价是三亿四千万,而出售生产专利,最多能获利四十亿,仅为出售成品的十分之一。别说成飞不会答应,作为j-22研制投资方的空军也不会答应。
这件事就此搁置下来🔑⛞,但是马来西亚没有😓🀼🂉更好的选择,一直没有放弃。
虽然以马来西亚跟美国的关系,买到f-35a的问题不是很大,而且f-35a的外销情况远不如预期,美国正在大力推销这种战斗机,但是价格昂贵不说,美国肯定不会向马来西亚开放f-35a的数据总线,因此⛮马来西亚获得的f-35a最多只有百分之六十的战斗力,远远达不到马来西亚空军的作战需求。
更重要的是,新加坡是f-35a的研制国之也是最重要装备f-35a的国家之一。如果将来与新加坡发生军事冲突,马来西亚的f-35a绝对打不过新加坡的f-35🛇🚒a,甚至无法升空作战。
-50等,要么是价格过于昂贵,要么是性能过于单都让马来西亚空军不大满意,在成飞的j-22🙛面前基本上没有竞争力。
出现问题,不止是战斗机项目。
在二零二📔🚡七年之前,马来西亚陆军打算购买一批主战装备,特别是🛇🚔主战坦克,以抗衡新加坡的“豹2a6”,而当时中标的是中国北方重工的zt型主战坦克,并且在二零二六年签署了合同。
按照🔿合同约定,北方重工将在二零二七年底⚘之前交付四💠📒十八辆zt。
在牧浩洋飞往吉隆坡之前,北方重工已经提前交付了四十八辆zt,得🜥到了马来西亚陆军的高度赞赏。
问题是,坦克贸易合同没有涉及到弹药。
当时,马来西亚陆军只要求配备标准弹药,而没有要求获得最新式的穿甲弹。虽然在此之前,北方重工已经提出♝,只有配备最新式的钨合金穿甲弹,zt才能达到百分之百的战斗力,但是出于价格原因,马来西亚🃥🙺陆军没有采纳这个建议,而是决定采购价格低廉的标准穿甲弹。
使用了一段时🝀间后,马🌣来西亚陆军👓🈛意识到了穿甲弹的重要性。
在使用标准穿甲弹的时候,zt的火力很难在正常交🔗战距离上对付“豹2a6”,也就没有多少优势可言。只有配备新式穿甲弹,才能在火力上压倒对手,不然这些昂贵的主战坦克将成为摆设。
结果就是,马来西亚陆军提出了一👓🈛份追加订购协议,打算紧急采购一批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