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研究生宿舍,郑歌和陈雨,朝停车场走去。
校园小路上,陈雨说:“你姐去魔都后,学校把小涵安排了过来。相处的这段时间里,感觉她还不错。”
“她话很少,但善于动手……”
“打扫卫生、倒垃圾之类的活,从来都是不声不响的就干了。每天早上,还早起做早餐,还是双人份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这些日子,我天天抢着打扫卫生,抢着做饭。我感觉我的懒癌晚期都治愈了。”
“太神奇了,当年我老妈拿着皮鞭都没治好的懒癌,竟然好了。”
陈雨一边说着,一边啧啧称奇。
“不错的女孩。”郑歌笑着点点头,感觉这个女孩有点意思,“她是学什么专业的?成绩咋样?”
“哇!小弟,看来真的很缺人啊!怎么见一个打听一个?或者说,你对人家有意思?要不要姐姐和你说说?”
陈雨自认为很可爱的眨着大眼睛。
“哈哈,那倒不用,如果有意思的话,我可以自己去追。”
郑歌哈哈一笑,说:“不过是真缺人,研究所初建,需要很多人手。小雨姐你如果认识什么学霸啥的,都可以介绍过来。别的我不敢保证,但工作环境,以及待遇,绝对是业内顶尖的。”
陈雨点点头,“那行,我帮你注意一下。至于这个小涵……她是学生物的。应该算是学霸吧,整天把自己泡在图书室里……”
“今天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回来这么早。好啦……不说她啦,好不容易地逮到你这个大土豪,今天我要吃大户,吃大餐。”
“哈哈,放开肚子吃。”
郑歌哈哈一笑,来到停车场,招呼阿正开车,前往附近最好的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