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和刘洋一前一后从山洞里出来,并且迅速跨过独木桥时,我就已经进入了战斗状态中。
    左肩部的疼痛时刻提醒着我,我们随时会遭遇到对方的袭击。
    所幸大狗阿忠充当了我们的侦查尖兵。
    它快速沿着那条通往海边的小路跑去。
    一边跑,还一边嗅来嗅去,显然,它被外来的信息所干扰到了。
    所以才如此警惕。
    这也让我感到紧张,瞪大双眼向两侧的树林里巡视张望。
    我让刘洋跟在我的身后,相隔大约十米左右。
    这样即便我遭受到了对方第一波的袭击,她也有机会卧倒并反击。
    哪怕她逃走,我也不会有任何抱怨。
    手里紧握着法玛斯步枪。
    在丛林作战中,狙击枪的作用很小。
    因为视野开拓的地方几乎没有。
    而狙击枪一枪一弹的射速,也会让我感到被动。
    不如法玛斯的连发功能,虽然远距离射击精准度不如斯太尔狙击步枪的十分之一,但是在丛林中密集的子弹会弥补这个缺憾,甚至实用性远超斯太尔。
    更可况刘洋手里还有一支制造精良的格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