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就像前文所说,我们由古代封建王朝的和亲,就可以看出古代少数民族封建化的历史必然性,以及华夏民族渐趋融合的历史必然性。
因为自古以来,华夏民族都是一个多民族的共同体,由于地域环境、社会习俗、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迥异,其迈向封建化的历史进程也会有受到相当大的影响和制约。
那么先迈入封建化大门的中原民族势必会与后迈入封建化的少数民族发生激烈的矛盾、冲突、融合甚至是战争。
其较量的实质则是落后的奴隶主贵族制与较为先进的封建君主之间的斗争。
其结果必然是少数民族逐渐走上封建化的历史发展道路。
然而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它受到统治者诸于国策、意愿等的影响。
因为自古以来,中华民族都是由若干个民族组合而成的,在我国古代,更是形成了汉族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并存的局面。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政权有先秦时期逐渐兴起的东胡、匈奴、乌孙、乌桓、鲜卑等,隋唐时期的突厥、吐蕃、回纥等。
但是中原民族早在先秦时期就迈向了封建化的历史进程,形成了以小农经济为主题的农耕文明,而少数民族由于受地缘、气候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仍然处于较为原始的游牧文明形态。
农业文明的封闭性、保守型与游牧文明的侵略性、破坏性之间的矛盾也就必然导致了中原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激烈的冲击和交锋,而这种交锋有时甚至演化为长达数年的战争。
因此如何处理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也就成为了中原历代王朝所必须面对的现实性问题。
和亲政策在这种环境下便悄然登上了历史舞台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和亲’一词最早出现在先秦时期,《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载:“中行氏以伐秦之役怨栾氏,而固与范式和亲。”
《周礼秋官象胥》载:“掌蛮、夷、闽、戎、狄之国使掌传王之言而谕说焉,以和亲之。”
这里所说的和亲仅仅指的是民族政权之间的修好活动而并未涉及到姻亲关系。
《资治通鉴》云:“盖上世帝王之御夷狄也,服则怀之以德,叛则震之以威,未闻与为婚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