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零三章迷路后的偶遇
“哈~~~哈呼~~~那些混蛋,可真够难缠的。”
好不容易乘着混乱,从狐人族里溜出来,没想到那帮狐人战士却不依不饶,眼看追不上我的速度,便坐传送阵来到哈洛加斯城守株待兔。
本来以为甩脱了他们,就疏忽大意了,结果在城门口的位置被他们蹲了个正着,又是一顿好跑才甩掉。
这时候,斗篷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带着帽子,谁也发现不了咱是联盟长老,谁也不知道那个被数百名狐人战士咬着尾巴追得上跳下窜的悲催斗篷男,就是本德鲁伊。
我觉得要是在原来世界,发明斗篷的人,绝对可以连续拿十次诺贝尔奖。
小狐狸应该清醒过来了吧,应该发现外头的混乱了吧,我甚至能想象出她咬牙切齿的骂着傻蛋活该的样子。
算了,还是先想想该怎么解决眼前的问题再说吧。
迷路了。
毫无疑问的,被狐人战士追着四处乱跑,哪还顾得方向,等甩脱了追兵回过神来,周围的街道建筑景色已经变得陌生无比。
好吧,其实就算没有追兵,我进了哈洛加斯城也是两眼一抹黑,分不清方向,但好歹还可以向门卫表明身份让他带我去马拉那里不是吗?所以说错的不是我,是那些宛如情人节里的去死去死军团核心骨干的狐人战士。
嗯……该往哪个方向走呢?站在分岔路口,我迷茫了。
要是有路人就好了,可惜天上的大雪越下越大,堆积的都没膝盖了,行人比一开始我和小狐狸在雪中散步的时候,变得还要少,站在路口片刻愣是等不到一个人影经过。
好吧,试试阿卡拉教我的占卜术,据她说【总】比我的第七感要灵。
为什么那只老狐狸要用这样的句式呢?不是应该说【比我的第七感还要灵】才对吗?说的好像我的第七感很不可靠的样子。
我随手向头顶上空扔出一把剑,剑往哪边倒,就走哪边,这就是阿卡拉所谓的比我的第七感还要灵的办法,总觉得很靠不住的样子,真的没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