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一朝九晚五的新闻记者,如果真的要离婚,连自己那辆代步车都会被父母拿回去。
到时候,难道她要拎着稀有皮的爱马仕去挤地铁吗?
那画面,想想也真是够滑稽。
南初和乔予正准备离开专柜时,叶雪初忽然叫住她。
“南小姐,你不觉得,我们名字里都带个‘初’字,这太巧合了吗?”
南初心尖一沉,但很快,恢复平静的说:“那叶小姐要不要去查查,全国有多少人的名字里带‘初’这个字?”
叶雪初提醒她:“是吗?或者你可以问问之律啊。”
南初嘲她,“你这么感兴趣,你自己去问啊,我对这么无聊的事情不感兴趣。”
说完,南初便拉着乔予出了专柜。
从专柜出来,南初狠狠吐出口长气。
乔予看看她,“那包真不要啊?嫩芽黄那个颜色,确实挺好看的。”
她这种没有收集奢侈品习惯的人,都觉得那只小kelly真心挺好看的。
更别说南初这种集物癖了。
南初惋惜的叹了声:“包好看,也不能各个都带回家啊,叶雪初说的没错,我现在还是好好考虑一下我以后的生计比较合适。你要是真帮我刷了那只包,我才不知所措。”
乔予弯唇笑了下,夸奖道:“南小姐,这是你第一次这么能忍得住,即使是在我再三诱惑下,你最终都没真的去买那只包,看来,不出三个月,你就能断掉这么强烈的消费欲了。”
想要离婚,第一步就是要断这种高消费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