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之律转身之际,南初靠在床头一把拉住了他的手腕。
男人眉眼稍抬,一眼看见她被磨破的双脚。
还真是脚痛?
他又坐回床边,伸手握住她的脚查看一番。
南初下意识缩了缩脚,“你干吗?”
男人长指按在她伤口上,南初疼的“嘶”了一声。
“怎么弄成这样了?”
“高跟鞋磨的。”
从前她有代步车,上下班也走不到几步路,穿高跟鞋没什么累的感觉。
可今天,她从杂志社走到地铁口,快一千米的路程,走到半路,脚就有点疼了。
陆之律挑眉:“磨脚还穿?”
“我们总编是个事逼,总觉得我们社里会有大客户来,所以对我们着装有要求。而且,穿高跟鞋漂亮嘛,爱美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运动鞋舒适,可她不喜欢。
就像这段乱糟糟的婚姻,明明也没什么可留恋的了,可看着陆之律这张脸,就很难不心动。
生理性喜欢,是最要命的,也是最难控制的。
他好像还是第一次听她吐槽她领导,以为她不想待那儿工作了,便说:“讨厌领导就辞职,我又不是养不起你,你那工作也没什么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