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诺很开心,因为他可以尝到野猪肉了,这是‘山珍’。
别说什么美国人不吃野生动物,不管是鹿肉、熊肉或者还是野猪肉,在美国都有不少人吃,顶多就是不够主流而已。
布恩有两只野猪狩猎指标,但是他只带走了一只野猪的肉,剩下的自然便宜了陈诺。
其实这也是陈诺的战利品,在狩猎第二只野猪的时候,布恩继续没能一击致命。被激怒的野猪开始重逢,布恩明显没有时间第二次开工。而陈诺尽到了狩猎向导的职对陈诺来说,他也开始了狩猎向导应该做的一些工作。比如说不是一个杀猪佬,但是陈诺必须要学会处理这些猎物。哪怕此前已经上过理论课,但是真正动手的时候有些难度。
恶心、不适应,很多的负面情绪都有,但是陈诺确实很好的完成了猎物的处理。留下了野猪肉,将那些不需要的内脏合理处理,这是陈诺应该做的事情。
“你可以有两天假,顺便将蘑菇和鳗鱼送出去。”陈诺悠闲的将腿放在椅子上,懒洋洋的对小泰勒说道,“我不打算离开,这次我就待在林场了。”
小泰勒打趣着说道,“陈,你更适应这里的生活,我认为你适合成为一个原始人。”
陈诺哈哈一笑,否认道,“我喜欢这里的生活,但是我绝对不会成为一个原始人。”
“你比起一些老派的家伙还要老派,你很适应离开人群的生活,你可以一个人在无人区生活。所以你很适合这份工作,我相信你会是一个优秀的向导。”小泰勒绝对说的是心里话,这是他这段时间的感触,“陈,你做的很不错。”
对于小泰勒这样的说法,陈诺是认同的,因为陈诺自己做的确实很不错。
带着黑耳留在林场,陈诺一点都不觉得难受,哪怕只是自己一个人,他也认为很自在。他已经做好了计划,宿营屋这边不需要有人待着,陈诺会带着黑耳去山里野营、探险。
腰里别着一把格洛克17,背着的是鲁格美式步枪。这是一种轻便且安的步枪,是中型螺栓动作步枪,而且价格也比较便宜。
狩猎是一门科学,也是应用技术。尤其是在美国这边,打猎的时候,甚至使用子弹的型号都有一些要求。
陈诺选择的鲁格美式步枪,这是因为他便宜、使用,打猎可不讲究火力的持续性,所以狩猎首选用枪一般都是栓动步枪和霰弹枪。用ak、ar系列去突突猎物,那才是不专业。
更因为猎枪的子弹尽可能都要用猎弹,因为猎人不希望子弹打穿猎物,他们不希望弹孔太大造成皮毛的损伤。
配上的瞄准镜是x-9x,这是陈诺觉得适合的倍数。不是说倍数越高越好,因为一旦放大倍数,视场也会变小。所以只是在需要的时候才会提高倍数,提高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