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定在附近一家口碑不错的饭店,过去的一路上陆明澜都在生自己的闷气,气压低得一旁费欣都不敢开口说话。

    凭什么啊!

    六岁看了个电影叫星星的女儿,对里面的星星公主崇拜得不行。那时候又蠢又笨,不知道演员林可可跟星星公主根本不是同一回事。

    七岁,得知星星公主在爸爸公司,只要一有机会就跑去当跟踪狂,巴望人家给自己施星星魔法。

    直到十岁都还以为星星公主暂住地球,为了不被大坏蛋捉走才要生活得像个普通小孩。

    十三岁,死活都不肯离开去高中念书的可可姐姐,死乞白赖住去人家家里,还上了同一个学校的初中部。

    十五岁,情窦不知怎么就开了,可自己一无所知,闹别扭闹得像个刺猬。

    十六岁,看见别人给林可可递情书,突然就开了窍,躲在房间又笑又哭。

    十七岁,喜欢林可可喜欢得又自卑又纠结。

    十八岁,鼓起勇气表白,尝到此生唯一一次——也是最惨烈最痛苦的表白失败,“你怎么能这样?你……你是不是生病了,怎么能喜欢女孩子”。

    十九岁,痛痛痛痛痛,想她想她想她想她想她。

    二十岁,听说她跟同性伴侣闹掰,当年被她拒绝的自己大概是她生命中的一坨狗屎。

    二十一岁,二十二岁,二十三岁……现在都二十六了!为什么看见她时还像个傻瓜,想到她时还是个笨蛋?!

    陆明澜下车,走了几步又退回去,拿起费欣手上的商务本砸了自己的车窗。

    司机吓得跑下来:“陆总?”

    陆明澜还不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