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中的众人闻言,失惊打怪,都知道林枫要干什么了。
每当这个糟老头子露出如此坏笑时,肯定会粗大事情!
“主播,又要开始了?”
“这是要吃生肉吗?”
“我信你个鬼啊,鹿血没有寄生虫吗?”
“枫爷,给哥们透个底,你是不是经常洗胃?”
“要喝血了?窝草,6666”
“猩红收割者:弗拉基米枫!”
看了眼弹幕,林枫解释道:“鹿血里的确是有寄生虫的,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宫廷珍品。”
“华夏自古以来,很多宫廷皇族,达官显贵,都有生喝鹿血的习惯,比如大家熟悉的乾隆爷,就是鹿血最忠实的粉丝。”
“所以,今天,我也想体验下帝王般的待遇。”
跟着,他话锋一转,“其实‘生食’这种吃法在古代是很普遍的,它并不是图瓦人的专利。我们的祖先都是这么过来的!”
“在古代,营养状况不好,同时又需要很强的体力,所以就只能生饮鹿血,生吃动物内脏,这是对身体很好的滋补。”
“后来,时代更迭,到了咱们这儿,因为生活习惯已经改变,饮食比较精致,导致消化系统退化严重,已经完全适应不了生肉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生食,身体是肯定受不住的,会出现各种不良反应。”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这种天气下,能喝到热乎乎的鹿血,也算是一种享受了。”
林枫放下背包,然后将马来剑的剑刃,对准驯鹿脖颈处的动脉,直接就是一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