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郡守大人得知吕布凯旋,特意差人送来美酒牛羊,犒赏狼骑营的诸位将士。
吕布也不推辞,一并收下,并让那使者转告郡守大人,说谢过他的好意。
待那使者一走,狼骑营的众人立马一哄而上,掀坛盖的掀坛盖,取酒碗的取酒碗,什么都没弄到的,就猴急的围着那些美酒肉食,咽着喉咙里的口水,等着别人把酒碗发到自个儿手中。
这些常年在边塞厮杀的糙汉们,哪个肚子里没有几个酒虫?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喝最烈的酒,日最野的狗。
狼骑营只有行军作战时才约束严格,其他时候基本都属于自由活动,也正因如此,平日里无所事事的狼骑营才会形成一股好勇斗狠之风。
酒水倒满了碗中,士卒们三五成群的团坐在一堆,手撕着烘烤的牛羊,大口灌着碗里的美酒,你来我往的大声吹牛胡侃,划拳吆喝的好不热闹。
高顺选了个不起眼的地方坐下,喝着水囊里从河里打来的清水,他素来是滴酒不沾的。
偶尔也会有士卒来找他喝酒,但他从来都是摇头不语。
半盏茶的功夫过后,吕布的脸上也升起了绯红之色,不管他走到哪儿,都有人端着酒碗来向他敬酒,一来二去的,自然被灌了不少。
酒水喝多之后会产生一种奇妙的感觉,神识会比平日里更加清晰,但身体却不太接受使唤,而且感觉轻飘飘的。
不过吕布很享受这种感觉,自打鲜卑人南下以来,几乎时刻都绷紧神经的他,已经许久都不曾这样放松过了。
看着手底下这几百号汉子相聚在一起亲如兄弟,吕布感到很是欣慰,他托着酒碗高高举起,满腔豪气道“吕布不才,大伙儿跟着我吕某人刀里来火里去的,也没捞着什么荣华富贵,今日我唯有酒一碗,以敬众兄弟,干!”
说罢,一饮而尽。
“好!!!”
狼骑营的将士们无不拍手喝彩,吕布的豪爽赢得了他们所有人的赞可。他们本就是大字不识两个的粗汉,以往那些当官儿的老爷,老爱说上一大段文绉绉的客套话,着实没劲,还是咱们头儿一碗酒,一口干,敞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