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春天律师事务所一名韩姓老律师某一次做为原告代理人,代理了一起民事案件。在开庭审理时,韩律师的表现非常好,将被告给说的是哑口无言。
庭审结束后,根据韩律师的分析,胜诉可以说是八玖不离十了。
可万万没想到,等韩律师从法官手中接过判决书时,当韩律师看到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一结果时,顿时让这位做了二十多年的老律师有些找不北了。
要说还是人家韩律师人老有涵养,不哭也不闹,签完字走人。
然后又一纸上诉状,将案子上诉到了商都市中级法院。
然后,就开始了比较漫长的等待。
过了一个月,没有收到中院的开庭通知;又过了一个月,还是没有收到中院的开庭通知。
这就有点问题了,正常情况下,两个月的时间,二审的结果都该出来了,可现在连开庭的消息来没有。
韩律师只好跑到基层法院,找到一审的承办法官。
找到了这位承办法官,一审承办法官的解释差一点让韩律师得了脑梗由于法官平时太忙,那个案子卷宗还没有转给中院。
一审法院没有向二审法院转卷宗,自然也就不可能有二审的开庭通知了。
韩律师在“和气”的催促了一下后,再一次很有“涵养”的离开了,回去继续等信息。
终于,又等两个多月,等来了中院开庭的消息。
开庭那天,中院的主审法官一见到是韩律师,法官到也很是热情。大家都经常见面的,没有必要板着脸说话。只不过,这热情之中还带着一些不解。
庭审开始,韩律师信心满满的宣读上诉状,直指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主审法官等韩律师宣读完了上诉状,手里举着一审的卷宗,对韩律师说道“你不是在一审时都承认了吗?还有什么好上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