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综上所述,这水本来不是要洒在常榛头上的。
沈承退出了与狗仔的聊天页面,再次点进微博了解事态进展。
有在场观众把常榛和主持人合作演的情景小广告发了上来,底下的评论褒贬不一。
沈承稍微翻了翻,发现夸常榛演得好的一般都是路人,而骂他演得尴尬的,基本都是今天被牵着爆料出来的路怀新的粉丝。
沈承摇了摇头。
路怀新,他知道。
这是一位前几年就已经出道的小偶像,今年由于上了一部偶像剧,粉丝群壮大的速度很快,但大多又很不成熟。
沈承默默记下了这个名字,决定以后投资的剧都尽量绕着他走,以防有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
翻完了微博,沈承靠在椅背里,揉了揉眉心,任由自己的思绪飘向了其他的地方。
——他其实是认识常榛的。
所以,那天他在剧组里一眼瞥见走戏的常榛、并想起来他是谁时,一瞬间的震惊,让他差点没兜住闪闪发光投资人的形象。
晚上吃饭的时候又在小餐馆里碰见了他。沈承心想着,哎哟,还挺巧啊,就多看了他一眼,还被他的朋友给发现了。
沈承用手揉着额角,默默想着:常榛这些年好像没什么变化,只是脸上脱去了稚气,眼睛里多了一份经历之后的成熟,但依旧与从前那个站在简陋舞台上的他别无二致。
这么多年过去,常榛学会了掩饰,但沈承能看得出来,他演戏时,眼睛中的光亮可一点都没有减少。
沈承在椅子里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坐姿,任由思绪走到了更深的回忆里……
那是他还在上大学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