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鸟进行着无比尴尬的对话,张智也无语,恶魔什么都好,就是可能受主人的影响,竟然也是个路痴。
最后没办法,一人一鸟步行找到了一条大路,走了两个小时,杀了数百丧尸才在一处十字路口找到方向标。
“往东三十公里!亚特兰大!哎呀,功夫不负有心人!幸好我如今的目力已经远超普通人,不然这么点月光,跟找死差不多。”
“你说你怎么着也是鸟类,连认路的功能都没有,你还好意思叫鸟!”
“我不叫鸟!我是丹顶鹤!鹤形目!大型涉禽!”恶魔不高兴。
“丹顶鹤还不是鸟,大鸟!”
“呱呱!”
“耶?还生气了?不驼我,不驼我自己走路!”
张智也正准备杀杀丧尸,好久没有这么纯靠杀丧尸练级了,再杀几百丧尸就可升至17级,这对于他来说就是两个小时的事。
恶魔在后面亦步亦趋的跟着,一人一鸟就这么干耗了半夜,来到了亚特兰大城区。搏杀几个小时,张智顺利升至17级,属性点自然又加在精神上。
找到城区就好办,有灯的地方就有人,丧尸是不会开灯的。
时间回到八小时前,里维斯死后不到半小时,三架直升机降落,直升机中走出十二道若影若现的身影。十二人便有十一个人身穿铠甲,如果这十一道身影让张智看到,一定能看出他们身上的铠甲与自己的铠甲如出一辙。
为首之人卸下头盔,却是一个身材微胖的白人老者,这白人老者约莫六十左右,两鬓有些微微泛白。
老者环顾了一下四周,只见到满地尸体,足足上百具,甚至其中有两具高大的尸王。
“勘察一下现场,还原现场实况,再将里维斯的尸体带回实验室。”老者向旁边一个唯一没有身着铠甲的白人男子说道。
这白人男子赫然正是洛伊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