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文学网>历史穿越>轮回1984 > 第一九三六章 死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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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岚对刘洋有了那么一点欣赏,可刘洋的这番话听在王家明夫妻俩耳朵里,那可就不是敢作敢当了,而是裸的炫耀:我就是把你们女儿给了之后甩了,你们能怎么样?

    王家明的老婆顿时气急,愤怒让她整个人都哆嗦了起来,指着刘洋,“你……你……你个混蛋……你不是人……”

    “好了,不要吵”张宗君沉声道,张宗君有些郁闷,有些后悔将这几个人带到自己的办公室里来,这很明显不是一个合适谈这件事的地方啊。

    张宗君的声音尽管不大,但却似乎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王家明的老婆立刻安静了下来。

    见终于安静了下来,张宗君开口向王家明问道,“王老师,我想问一下,这件事你们想要怎么处理?想要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当然是让这个混蛋去坐牢”不等王家明说话,王家明的老婆恨恨的开口道,“这个混蛋不去坐牢,怎么对得起我的女儿……呜呜呜……”

    “王老实我问一下,你们女儿达到法定成年年龄了没有?嗯,就是满1周岁了没有?”张岚忽然开口向王家成问道,“就是在怀孕之前。”

    怀孕之前?王家明夫妻俩不明白张岚为什么问了这个问题,皱着眉头想了想,点点头,“满了,二月份给她过的19岁生日。”

    北方的习俗,年龄分虚岁和周岁,周岁就是当前的年月减去出生年月所得到的年龄,也就是一般法律意义的年龄,而虚岁通常要比周岁大一年,王家明的老婆说自己女儿过了19岁的生日,那就意味着在同他们的女儿在怀孕之前已经年满1周岁。

    张岚皱起了眉头,“那就难办了,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当事女方已经成年的,只要双方属于自愿,那么就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条件,只有强.奸或者诱.奸。但很显然,刘洋和你们女儿的事情,并不构成强.奸或者诱.奸。”

    “他怎么不是诱.奸?”王家明的老婆尖叫着,“他用保送我女儿西安交大的名义骗我女儿床,还不构成吗?。”

    “这是承诺,而这种情况,只能算是承诺没有达成,”张岚对这个泼妇无奈之极,却又不得皱着眉头想她解释道,“这种情况并不构成诱.奸的,如果你们不相信,可以去查询《新婚姻法》面的条文规定,也可以去咨询律师,我想律师给你们的答案应该和我给你们的答案一模一样。”

    王家明不说话了,就这件事,他也曾经向自己现在从事律师行业的同学咨询过,律师给他的答案和张岚说的差不多,这种事情既不构成强.奸,也不构成诱.奸,除非能够证明刘洋是强.奸或者是诱.奸,否则这件事只能定性为普通的未婚先孕。而未婚先孕这种情况,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未婚先孕并不构成违法,最多也就只能在道义谴责一下不负责任的男方,出于道义的考虑,即便是告到法庭,假设法庭严格依法审判的话,最多也就是让刘洋赔偿一点金钱作为补偿。

    也就是说,刘洋搞大了自己女儿的肚子,只要两个人都是自愿的,那就不违法。当然,告刘洋强.奸了自己女儿也是一个选择,但律师当时告诉自己,基于现有的证据,很多人证都可以证明刘洋和王静正在谈朋,而在那女朋之间发生了这样的事……除非是有什么强有力的证据能够证明刘洋确实是在女方强烈反抗的情况下与之发生了关系,否则强.奸这一条也无法成立。

    在从自己那位从事律师的同学那里得到的答案,让王家明夫妻两人愤懑和悲愤无比:这都是什么世道啊,难道这天底下就没有个说理的地方了吗?